首页 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三章 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的设立 第二十四条 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的设立 第二十四条 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是指资产评估机构依法在异地设立的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机构。 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资产评估机构承担。 第三章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