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贷款通则(1996年) 第八章 贷款管理责任制 第四十四条 贷款通则(1996年) 第四十四条 第八章 贷款管理责任制 第四十四条 建立离职审计制: 贷款管理人员在调离原工作岗位时,应当对其在任职期间和权限内所发放的贷款风险情况进行审计。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