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贷款通则(1996年) 第八章 贷款管理责任制 第四十条 贷款通则(1996年) 第四十条 第八章 贷款管理责任制 第四十条 建立审贷分离制: 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