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2年)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 行政许可评价的内容应当包括:

实施行政许可的总体状况;

实施行政许可的社会效益和社会成本;

实施行政许可是否达到预期的管理目标;

行政许可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原因;

行政许可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其他需要进行评价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