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2年)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 行政许可评价的内容应当包括:
实施行政许可的总体状况;
实施行政许可的社会效益和社会成本;
实施行政许可是否达到预期的管理目标;
行政许可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原因;
行政许可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其他需要进行评价的内容。
实施行政许可的总体状况;
实施行政许可的社会效益和社会成本;
实施行政许可是否达到预期的管理目标;
行政许可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原因;
行政许可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其他需要进行评价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