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2年) 第三章 实施程序 第二节 审查与决定 第二十六条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2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实施程序 第二节 审查与决定 第二十六条 质检部门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予以公开,供公众免费查阅。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