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2004年) 第二章 行政执法监督内容与方式 第八条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2004年) 第八条 第二章 行政执法监督内容与方式 第八条 各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应每年对本单位法律、法规、规章的施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总结。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