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复议实施办法(2000年) 第五章 行政复议审理 第三十一条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复议实施办法(2000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行政复议审理 第三十一条 在行政复议审理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