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进口许可证的更改
进口许可证一经签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证面内容。如需更改,进口企业应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提出更改申请,并将许可证交回原发证机构,由原发证机构重新换发许可证。
许可证更改内容如涉及证面关键栏目,申请单位应提供原批准机关同意更改的文件。
进口许可证一经签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证面内容。如需更改,进口企业应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提出更改申请,并将许可证交回原发证机构,由原发证机构重新换发许可证。
许可证更改内容如涉及证面关键栏目,申请单位应提供原批准机关同意更改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