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二章 进口许可证的签发 第十二条 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2001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进口许可证的签发 第十二条 凡符合要求的申请,发证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放进口许可证。特殊情况下,最多不超过10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