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七章 检查和处罚 第四十二条 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2008年) 第四十二条 第七章 检查和处罚 第四十二条 对发证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发证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调离工作岗位,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给予行政处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