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对货币经纪公司进行监督管理。相关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据各自监管职责,对货币经纪公司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所等市场开展的经纪业务行为进行监管和检查。 第三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