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2012年) 第六章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2012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乡镇财政机构在规定职权范围内,或者受上级政府财政部门委托,依法实施监督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