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2012年) 第四章 监督方式和程序 第二十二条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2012年) 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监督方式和程序 第二十二条 财政部门实施监督,可以采取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 专项监督应当结合年度监督计划,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日常监督应当结合履行财政、财务、会计等管理职责,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