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2001年) 第三章 处理、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三十四条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2001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三章 处理、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三十四条 财政部门认为违法会计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