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2013年) 3. 购进出口货物取得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 五、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2013年) 五、 3. 购进出口货物取得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 五、 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不适用本通知规定的退(免)税、免税政策,可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