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2013年) 3. 购进出口货物取得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 四、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2013年) 四、 3. 购进出口货物取得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 四、 适用本通知退(免)税、免税政策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是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和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