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2016年) 4. 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销售额的确定 第四十三条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2016年) 第四十三条 4. 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销售额的确定 第四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