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2016年) 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