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2016年) 4. 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二节 一般计税方法 第二十四条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2016年) 第二十四条 4. 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二节 一般计税方法 第二十四条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