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2016年) 第七条

第七条 2个或者2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1个纳税人合并纳税。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