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2009年) (一)

(一) 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