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科技部国资委关于《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的问题解答(2017年) 34.

34. 出现特殊情形,需要调整或终止实施激励方案时,企业应如何操作?

答:根据《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出现特殊情形需要调整激励方案的,企业应当重新履行内部审议和外部审核的程序。需要终止实施激励的,企业内部决策机构应当向审核单位报告并向股东(大)会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