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科技部国资委关于《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的问题解答(2017年) 16.

16. 集团和子公司作为独立公司法人均符合激励条件,在实施激励时,激励所需财务指标是否能剔除各自的子公司?

答:《办法》第二章实施条件中规定的财务指标,按经中介机构依法审计的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有关数据计算确认。集团公司或子公司在实施激励时,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指本企业合并财务报告,包括各自子公司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