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2013年) 二、

二、 公开主体

公开的主体为负责编制预决算信息的单位或部门。各级财政部门是本级财政预决算、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的主体;各部门是本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