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2013年) 此外,各省财政部门应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本省《预决算公开工作总结》上报我部,主要包括:本省工作概述、经验和问题、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此外,各省财政部门应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本省《预决算公开工作总结》上报我部,主要包括:本省工作概述、经验和问题、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对于各地预决算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我部将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地方预决算管理工作考核。
对于各地预决算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我部将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地方预决算管理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