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2013年) 2. 本级部门决算。部门决算要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后公开,部门决算公开原则上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内容范围和表格样式。 五、 工作要求 (二) 财政部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2013年) (二) 2. 本级部门决算。部门决算要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后公开,部门决算公开原则上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内容范围和表格样式。 五、 工作要求 (二) 落实主体,明确责任。中央财政负责指导各省公开工作,省级财政部门要制定本省相关工作要求,督促公开地区认真开展相关工作;省以下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公开工作,包括本级财政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汇总预决算公开、以及对开展相关工作部门的工作指导,工作进度协调;公开地区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对于预决算变动大、不同年度之间波动大等情况和项目,以及公开后公众提出的其他相关问题,由各公开主体妥善做好数据解释说明等工作。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