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8月) 发布机关 财政部 效力 现行有效 我部组织开展了涉及审批责任追究的法规专项清理工作,决定对以下既没有规定责任条款,同时其内容也不再符合实际工作需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 规章 1 2 二、 规范性文件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版本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2015)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2020) 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8月)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2015) 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监督检查办法(2011)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2020) 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8月) 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监督检查办法(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