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关于公布调整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公布调整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2015年) 发布机关 财政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部内各单位,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决定将财政部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现予公布(见附件)。 附件: 财政部调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