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2020年) 十七、

十七、 将第二十一条改为第二十二条,并将第二款修改为:“《财政票据领用证》应当包括单位基本信息、领用票据名称和项目名称、领用票据记录、检查核销票据记录、检查核销结果记录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