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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2019年)
  3. 二、 对《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作出修改
  4. (三) 将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比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由资产评估机构向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备案,提交下列材料:

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2019年)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二、 对《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作出修改
(三) 将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比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由资产评估机构向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备案,提交下列材料: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引用法条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2017)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2019)
  •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2017)
  •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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