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2019年) (三)
(三) 将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比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由资产评估机构向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备案,提交下列材料:
“(一)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备案表;
“(二)分支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资产评估机构授权分支机构的业务范围;
“(四)分支机构负责人三年以上从业经历、最近三年接受处罚信息等基本情况;
“(五)在该分支机构从业的资产评估师、其他专业领域评估师和其他资产评估从业人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