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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决定(2016年)
  3. 六、 将第三十四条修改为:“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备案。”

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决定(2016年)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六、 将第三十四条修改为:“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备案。”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引用法条

  •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12)
六、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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