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信访工作办法(2005年) 第三章 信访工作程序 第十条 财政部信访工作办法(2005年) 第十条 第三章 信访工作程序 第十条 财政部信访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定期或不定期安排领导接待来访。领导接待来访的时间、地点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