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2022年) 第二十三条 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2022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因组织听证所发生的费用由组织听证的财政部门承担。 当事人参加听证所发生的费用,组织听证的财政部门不予承担。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