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产保险灾害事故分级处置办法(2022年) 第四章 预防及宣传 第十四条 财产保险灾害事故分级处置办法(2022年) 第十四条 第四章 预防及宣传 第十四条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加强与各级党委政府新闻宣传部门的沟通协作,视情况组织新闻发布会,或通过官方网站及相关媒体宣传保险理赔进展情况及功能作用,展现保险业良好形象。财险公司应当根据银保监会新闻宣传工作要求,稳妥审慎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明确宣传信息披露责任人,把握宣传尺度,不得对灾害事故处置造成不良影响。 第十三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