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章 审批和备案 第十五条 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审批和备案 第十五条 对于应当审批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在银保监会批准前,财产保险公司不得经营使用。 对于应当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财产保险公司应当在经营使用后十个工作日内报银保监会或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备案。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