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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管理规定(2026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主险名称应当符合以下格式:

财险公司名称或简称+(地域名称)+主要保险责任描述(险种)+(版本)+(特殊类型说明)。

括号内容为可选要素。其中:

“地域名称”是指地方性条款费率的经营区域。

“主要保险责任描述”应当涵盖条款的主要保险责任,其中,农业保险应当明确属性和标的。保险责任可明确归类为某险种的,可使用险种名称。

“版本”可以包括适用特定销售对象、特定业务性质、专属编码、年份编号等内容。

“特殊类型说明”用于对行业示范条款等特殊类型的条款费率进行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