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调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2025年) 第六章 调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2025年) 第六章 第六章 安全与应急管理 第四十七条 工程管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强特种设备管理,… 第四十八条 工程管理单位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等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全面辨识危险源,科学评价风险等级,加强… 第四十九条 工程管理单位应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对调水工程有关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对安全鉴定为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建筑物应进行除险加固、降低标准运用或报废等相应处理,并采取措施保… 第五十条 工程管理单位应严格执行控制性工程及设施设备的运行操作规程和值班制度。采用远程监控的闸、泵、阀等,应严格设置操作权限,按照设定程序进行操作,保证操控安全。 第五十一条 工程管理单位应落实网络、数据安全保护责任,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对调水工程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各环节采取安全管控措施。 第五十二条 工程管理单位应按照规定和工程实际,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储备应急救援物资,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遭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 第五十三条 工程管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运行可能出现的险情,制定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明确险情处置方案,按照程序报批或备案。应急预案涉及保护对象、服务对象安全的,应与所在地人民政府做… 第五十四条 工程管理单位应按照规定制定反恐怖应急预案,强化安全保卫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专兼职安保人员、必要的装备设备和技术防范设施,开展相关演练,及时消除隐患。 第五十五条 地震、洪水等可能造成重大调水工程大面积供水受影响时,水利部及相关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应急预案按照程序启动重大水旱灾害事件调度指挥机制及应急响应。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