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调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章 调度管理 第二十六条 调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调度管理 第二十六条 工程管理单位根据年度、月(旬)调度计划,按照调度管理权限开展实时调度,下达调度指令,明确调水时间、调水水量(流量)等。 必要时,具有调度权限的部门或单位,根据雨水情、工情及用水需求等下达实时调度指令;工程管理单位接到调度指令,应严格执行,及时反馈执行情况。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