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监管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 第三章 试点企业的发行条件及审核核准程序 第十三条 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监管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试点企业的发行条件及审核核准程序 第十三条 试点红筹企业的股权结构、公司治理、运营规范等事项适用境外注册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投资者权益保护水平,包括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剩余财产分配等权益,总体上应不低于境内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并保障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的权益与境外基础证券持有人的权益相当。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