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2006年) 第五章 诉讼费用的负担 第三十三条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2006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诉讼费用的负担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