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实施办法(1992年) 二、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警察依据下列标准评定授予警衔: (一) 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实施办法(1992年) (一) 二、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警察依据下列标准评定授予警衔: (一) 教授、研究员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德才表现较好,在专业技术工作中作出特别突出贡献,同时任现职满八年的,或者任现职满三年、参加工作满三十年的,或者任现职不满三年、参加工作满三十五年的,可授予一级警监;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