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2024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以下简称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的管理,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