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监会关于加强发行审核工作人员履职回避管理的规定(2015年) 二、 发审委委员因其所在单位的业务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二) 证监会关于加强发行审核工作人员履职回避管理的规定(2015年) (二) 二、 发审委委员因其所在单位的业务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二) 来自交易所的发审委委员,其直系亲属或者配偶在证券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应当回避其亲属或者配偶所在券商的所有项目。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