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一条 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风险,保障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安全运行,妥善管理和使用证券结算风险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