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投资者区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根据投资年限、投资经验等因素进一步细化普通投资者分类,提供针对性的交易服务。证券公司向普通投资者提供的交易服务的风险等级应当与投资者分类结果相匹配。
证券公司认为投资者参与相关交易不适当,或者无法判断是否适当的,应当拒绝提供相关服务。投资者不符合中国证监会、自律组织针对特定市场、产品、交易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的,证券公司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证券公司认为投资者参与相关交易不适当,或者无法判断是否适当的,应当拒绝提供相关服务。投资者不符合中国证监会、自律组织针对特定市场、产品、交易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的,证券公司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