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投资者根据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的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告知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应持续关注投资者基本信息、身份证明文件有效期等情况,发现需要变更的,应要求投资者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投资者未按要求在合理期限内变更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证券公司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及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采取限制、暂停、终止提供证券交易服务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