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期货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20年) 第四章 审查 第二十四条 证券期货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20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审查 第二十四条 有关机构或者部门对规章送审稿涉及的主要措施、管理体制、权限分工等问题有不同意见的,法制机构应当组织进行论证研究。对有较大争议的重要立法事项,法制机构可以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