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20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规章内容涉及国务院其他部门的职责或者与其关系紧密的,应当征求国务院其他部门的意见。

规章内容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起草部门应当在报送规章送审稿时说明情况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