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章 附则 第八十二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 第八十二条 第十章 附则 第八十二条 本办法施行之日前存续的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到期前不得新增净参与规模,合同到期后不得续期。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进度安排,有序压缩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产管理计划规模,确保按期全面规范其管理的全部资产管理计划。 第十章 目录 第八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