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2025年) 第十条 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2025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实施机构实施监督管理措施应当查明事实,全面收集证据。 实施机构履行其他法定职责依法取得的证据材料、有权机关移交或者公布的证据材料,以及通过其他渠道依法获取的证据材料,经审查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要求的,可以在实施监督管理措施时使用。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